技术秘密转让合同集锦1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1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人人: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技术秘密名称、性质和内容
1、甲方持有的技术秘密和名称为:
2、甲方持有的技术秘密的性质为:
3、甲方持有的技术秘密的内容为:
4、甲方持有的技术秘密的应用效果:
第二条技术秘密的权属状况
1、甲方应当保证该技术秘密是归其持有的,且甲方享有处分权,如因实施该技术秘密引发侵权纠纷时,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在本合同订立前,甲方已许可如下单位实施该技术秘密:
3、甲乙双方订立的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影响在合同生效前甲方与其他方订立的有关合同的效力;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该技术秘密或向任何第三方转让。
第三条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如下实施该技术秘密所需的技术情报和资料:
2、甲方提交的上述技术情报和资料应是能够体现该技术秘密的技术指标、参数及技术水平、性能的资料,且包括相关辅助性材料,乙方可通过该技术资料实现该技术的效果。
3、有关技术情报和资料交付的具体时间为下列第种:
(1)年月日前;
(2)乙方支付技术秘密转让费后的天内。
4、有关技术情报和资料交付的地点、方式:当面交付;地点在甲方所在地。
5、甲方应向乙方保证交付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应当是完整的、清楚的。
其中:图纸资料的规格及绘制符合国家的标准(或符合规定)
6、乙方收到甲方交付的全部技术资料后,应对资料予以认真的检查与核对,如发现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在收到技术资料后的日内向甲方发出通知,甲方应在收到如上通知后的日内予以说明、补充或更换;技术资料符合要求后,乙方应在日内向甲方签发技术情报和资料验收合格确认书。
第四条技术秘密的使用范围和保密
1、乙方使用该技术秘密的范围限制: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使用该技术秘密的范围限制按下列第种方式:
(1)甲方不得再使用该技术秘密;
(3)甲方仅在下列范围内使用该技术秘密:
3、双方同意对本协议涉及的技术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技术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除外。
第五条技术指导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应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以保证乙方能够通过实施甲方转让的技术秘密达到合同约定的预期效果。
2、从乙方试制技术秘密产品时起,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直至试制出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因乙方原因不能试制出符合该标准的产品除外),并解答乙方在实施技术秘密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
3、甲方在乙方试制技术秘密产品期间,应派出技术人员到乙方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所派出的技术人员应符合如下的标准:
4、甲方在乙方试制技术秘密产品期间,应负责培训乙方的有关技术人员。培训方案如下:
5、乙方应为甲方的技术指导提供必要的场地、人员及设备方面的配合,接受甲方培训的人员的条件和文化水平,应符合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6、乙方应为进行技术指导的甲方人员提供食宿,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式
1、乙方实施甲方许可使用的技术秘密试制产品完成后,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对该产品进行验收。
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实施甲方许可使用的技术秘密试制完成的产品应符合如下技术指标和参数:
3、甲乙双方可以约定验收的方式,可以由双方委托的技术鉴定部门或者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也可以约定由乙方单方确认视为通过。但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验收的标准均应以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和参数为依据,并且应当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4、甲乙双方可以约定验收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或者甲方承担,也可以约定由双方共同承担。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应明确约定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设有约定,则视为由乙方承担。
5、产品验收不合格时,双方应委派技术人员组成调查小组,调查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并依本合同约定确定双方的责任。
6、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试制出合同产品,甲方应协助乙方再次进行试制;如仍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试制出合同产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转让费。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试制合同产品失败,甲方应查明原因,继续协助乙方试制合同产品,仍不能试制成功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转让费,并视具体情况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7、验收不合格,若原因在于甲方,甲方应提出技术措施消除缺陷,并承担相应费用;若原因在于乙方,乙方应协助甲方提出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费用。具体费用计算方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七条转让费及其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技术秘密转让费按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第一种方式:转让费方式,具体如下:
1、转让费标准:
2、支付方式:
3、支付时间:
第二种方式:入门费+提成费方式,具体如下:
1、入门费: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元;
2、提成费:提成费按合同产品净销售额的%提取。
3、净销售额计算方法如下:
4、乙方应从合同产品销售的年度起,向甲方支付提成费。每年的12月31日为当年提成费的结算日。
5、在提成费结算日后日之内,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记载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的结算报告。
6、甲方应在接到结算报告后日之内,向乙方发出是否认可结算报告的通知。若甲方认为有需要,可要求查核乙方的财会报表等资料。
7、乙方应在提交的结算报告经甲方认可后日之内,向甲方支付约定的提成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转让技术秘密的,除返还部分或者全部转让费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2、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受让的技术秘密,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甲方承担侵权责任。
3、甲方转让的技术秘密达 ……此处隐藏44853个字……包装封面上应写明:
a.合同号;
b.收货人:
c.目的地;
d.件号、箱号
5.6技术文档包(箱)内须附详细的技术文档清单二份,标明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号码。
第六条技术文档的修改和改进
6.1乙方提供的技术文档,如有不适合甲方实际生产条件时,在不影响合同产品性能的原则下,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修改技术文档,并加以确认。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六。
6.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免费把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文档提交给对方,并向对方提供改进发展技术的处理意见,但其所有权属于提供技术的一方。
6.3未经乙方确认的技术文档,甲方保证不先实施于合同产品。
6.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凡属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合作研究所产生的改进和发展技术,其所有权归双方共有。
6.5甲乙双方对双方所取得的任何改进和发展技术,都享有优先使用权,所有方应提供各种帮助,使对方顺利实施其改进和发展技术,但如果没有得到所有方的同意,另一方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者泄露改进和发展技术。
第七条考核与验收
7.1为验证乙方在技术文档的正确性、可靠性和考核甲方生产合同产品的能力,由甲方和乙方技术人员共同在甲方工厂对合同产品进行考核验收,具体办法详见合同附件五。
7.2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如符合乙方提出的要求,双方应共同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7.3如考核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按7.2条规定双方签署合格证书。
7.4第二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例如提供技术文档、培训、技术服务不正确等原因,乙方应承担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费用,并且自费派人参加第三次考核;如系甲方责任,则由甲方承担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费用,并承担乙方技术人员参加第三次考核的全部费用。
7.5第三次考核合格,合同产品按7.5条规定签署合格证书,仍不合格,则双方应协商研究本合同进一步执行的具体问题。
第八条保证和索赔
8.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文档是乙方实际使用的最新的、完整的、正确的技术文档,并保证按时提供。
8.2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时免费向甲方提供任何改进和发展技术文档。
8.3乙方如果迟交技术文档超过6个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4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充分实施该技术秘密,并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文档和技术指导操作。
8.5甲方保证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所实行的任何改进和发展技术,都将免费及时地提供给乙方。
8.6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按时支付使用费。如超过规定的期限,则应在规定期满后的15天内补交使用费,并加10%的利息。
8.7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将乙方提供的任何图纸和技术文档用于实施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目的。
第九条侵权和保密
9.1乙方保证是合同所述技术秘密和技术文档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甲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如果第三方直接指控甲方,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仍由乙方出面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
9.2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秘密与之相关的一切技术文档、图纸予以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上述技术秘密及有关文档泄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上述技术秘密及有关文档泄密给任何第三方。同时还保证采取措施防止任何泄露情况发生。
9.3如果甲方发生泄密情况,乙方有权根据泄密的范围和程度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9.4如果上述技术秘密的部分或全部由乙方或第三方公开,则甲方对已公开部分将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由双方通过
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专利局(处)调处,调处费由双方均摊。
10.2调处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方负担。
10.3除了进行调处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及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1.2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5天内,用电报或信件通知对方,并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关于该事故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提交对方确认。
11.3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上述事故为理由终止合同,也无权向另一方提出因此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推迟履行的损失赔偿要求。
11.4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在事故解除之日起15天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逾期不能达成协议,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其他
12.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有效期从生效之日算起为_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2.3根据双方中任何一方提议,本合同可按双方满意的条件延期,并在本合同期满前6个月进行商谈。
12.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会计人员对合同产品的销售情况要单立帐簿,在每台(批)合同产品的销售单据上,应对1.10款中所列的各项支出分别列项。对没有分别列项或项目不全的单据,将被视为已经扣除上述各项支出计算的单据。
12.5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本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向债权人继续偿付未了债务。
12.6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方已经完成制造或接近完成制造的合同产品,应视为已销售的合同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
12.7本合同附件一至六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8对本合同各条款及附件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须经双方友好协商,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2.9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约束。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附件一合同产品品种、规格(略)
附件二技术文档清单(略)
附件三技术培训(略)
附件四技术服务(略)
附件五验收标准及办法(略)
附件六技术文档的修改及确认(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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