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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月嫂合同书

时间:2024-09-02 09:59:33
家政服务月嫂合同书

家政服务月嫂合同书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家政服务月嫂合同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家政服务月嫂合同书1

甲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由于甲方有雇佣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 服务期限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26天。

2、 服务费用____元,大写_____元,服务期内休息四天,具体时间双方协商,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定金____元,服务至第七天将全款的50%____元付清,第十三天将全款金额____元付清。

3、 国家法定节假日,乙方是否休息,由双方协商,如不能休息,甲方可参照国家有关节假日标准,支付乙方报酬(一天工资的双倍),(元旦一天,清明一天,端午一天,中秋节二天,国庆节三天,春节三天)。

4、 乙方工作时间,正常每天24小时不断性服务,时间长、责任重,因此甲方不得随意额外增加乙方的其它服务内容,必须保证乙方体力充沛,精力旺盛,保证顺利完成母婴的正常护理工作。

5、 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与活动性,乙方可以根据客户需求转为第三方服务。

6、 若有早产儿未满37周新生儿,体重低于2500克,需再加护理费壹仟元。

二、 服务内容:

1、 产妇

A 根据产妇的饮食习惯合理的安排营养餐

B 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乳。

C 指导产妇进行乳房按摩与护理,防止乳房下垂、松弛。

D 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防止细菌感染。

2、婴儿

A 科学、合理健康喂养婴儿,保证婴儿健康的营养需要。

B 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

C 为婴儿洗澡、按摩、抚摸,增加与宝宝的情感交流,促进婴儿健康发育,及时为婴儿换衣服、尿布。

D 做好脐部护理,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

E 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食欲、食量黄疸、体温、大小便)的观察 F 培养婴儿的良好的生活习惯。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及有效证件。

甲方的义务: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为乙方提供与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条件,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协助。

2、 乙方的权利: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并要求甲方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赔偿相应损失,本协议未约定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政服务月嫂合同书2

甲方(雇主):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家政服务机构): 电话: 丙方(家政服务员):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向甲方推荐丙方,为甲方提供(请在“□”内打“√”):

□一般家务;□照料孕、产妇与新生儿;□照料小孩;□照料老人;□其他服务 。1.2甲方同意雇用丙方为其提供此项服务,丙方也愿意为甲方提供此项服务。甲乙丙三方是平等民事主体,三方是平等的民事关系。

1.3 甲方需要告知的特殊情况(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传染疾病、精神疾病,是否是双胞胎、早产儿等): 。

第二条 服务地点 。

第三条 服务方式与期限

3.1 服务方式(请在“□”内打“√”):□钟点制 □全日制 □住家制

3.2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服务时间:每 , 时至 时。

第四条 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4.1 甲方支付丙方服务报酬:人民币 元/ ,支付方式: 。甲方预约服务,应交纳定金 元。

4.2 甲方支付乙方中介费:人民币 元,支付方式: 。

4.3服务费和中介费甲方应在丙方开始服务前支付。丙方服务期间遇国家法定假日,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丙方支付报酬或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 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丙方的相关信息。

5.2 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有效体检合格证明;甲方有特别要求的,丙方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5.3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家政岗位培训及相关家政等级培训的证明。

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丙方:

(1)丙方有违法行为的;(2)丙方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的;(3)丙方有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

5.5甲方应如实填写身份证号、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提前告知乙方和丙方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传染疾病、精神疾病等其他严重疾病,是否是双胞胎、早产儿等特殊情况。

5.6 甲方应尊重丙方的劳动,对注意事项应予提醒,并妥善保管家中贵重物品。

5.7 甲方为丙方提供安全、适当的工作环境和休憩条件,对全日制和住家制家政服务人员应当给予每周天的休息时间,每天保障其不少于8小时的休息时间。甲方不得让丙方违规作业,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不得虐待丙方,不得危害丙方人身安全。丙方在提供家政服务时发生意外事故的,甲方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并通知乙方和有关部门;丙方离开服务地点外出,未按时返回或发生意外,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乙方。

5.8 约定服务期满,甲方如需要继续服务的,应提前7天向乙方、丙方提出续约。

5.9 甲方应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到服务所在地相关部门为住家制家政服务员办理登记等手续。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6.1 乙方应对丙方身份进行核查验证。乙方应督促丙方办理健康体检,要求丙方提供有效体检合格证明。

6.2乙方应对丙方的职业道德、工作技能、服务水平进行必要的培训管理教育,实 ……此处隐藏11304个字……甲方因工作需要需增加派遣人员工作时间,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支付派遣人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六条 甲方权利

1.派遣人员如有提供虚假身份证、学历证、履历等其它证件或乙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2.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变更派遣人员并作合同背书: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的工作要求;

(2)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委派期满,派遣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派遣人员劳务报酬标准,作为本合同附件;

4.出资对派遣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派遣人员约定与培训有关的违约责任,并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在乙方不反对的情况下实施;

5.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权向其索赔,对方有义务给予协助;

6.有权在派遣人员入职前核查其身份证、学历证及各种资质资格等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

7.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六条2.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派遣人员的,应提前30日书面向乙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停止委派或更换派遣人员;

8.对拟派遣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有知情权;

9.根据双方约定的工作岗位安排派遣人员的工作;若有变动,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第七条 甲方义务

1.出示必备有效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须依据合同约定,按照派遣人员实际岗位合理确定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及福利待遇;

3.于每月 日将上月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发放清册交乙方;派遣人员的工会经费及残疾人保障金由甲方依法缴纳;

4.按月将派遣人员的考勤审核与劳务报酬等情况告知乙方;派遣人员的工资报酬及福利待遇可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发放,代发数额从固定费用中扣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应支付乙方派遣人员参加社保的费用,缴纳比例参见本地社会保险参保标准,缴纳基数以本地社保经办机构每年核定的参保基数为依据;

6.应如实告知乙方和派遣人员、服务的场所、人员、数量、规模、食宿标准和服务对象中是否有传染病人或精神病人;

7.为派遣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工具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8.对派遣人员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和管理责任;

9.派遣人员出现工伤、职业病、非因工负伤及患病所应享受的待遇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理赔工作;

10.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先由甲方垫付医疗、赔偿等相关费用,待乙方按社保规定程序报销后,按社保核定金额全额支付给甲方,甲方应承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由用工企业应支付的其他所有费用部分;

11.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后,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告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申报备案事宜;如果由于甲方误报、漏报、申报时间延误及证明资料不真实等造成的不予以支付社保待遇或工伤认定部门做出不属于工伤认定,由甲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 乙方权利

1.可委托甲方代发派遣人员的工资报酬及福利待遇,乙方委托甲方代发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的委托书的约定代发,并书面通知乙方代发金额,代发金额从每月固定费用中扣除;

2.维护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3.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第九条 乙方义务

1.应如实告知甲方有关派遣人员的真实身份、健康状况、文化程度和服务技能等级、是否接受过培训、是否有不良记录;

2.出示必备有效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应与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乙方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并负责档案资料收集整理;

4.负责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

5.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由甲方承担用工单位的赔偿责任;在劳动部门做出工伤认定后由乙方负责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或商业保险赔付部分的申报理赔等事务;

6.对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协助甲方对派遣人员进行索赔。

第十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务关系

1.违反甲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限制人身自由十五日以上的;

4.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而甲方又无法安排派遣人员从事其它工作的;

5.派遣其它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7.有酗酒、吸毒、赌博、自残等行为的;

8.按本条第4、5、6项解除与派遣人员劳务关系的,甲方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遣人员与乙方。

第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通知甲方解除劳务关系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采取搜身、体罚、侮辱等方式,严重侵犯派遣人员人格尊严的;

3.甲方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书面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二条 甲方支付给乙方各项费用,由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双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终止合同,如一方私自终止合同,或未按合同履行的,属于违约;违约方按年度管理费总额的 %承担违约赔偿。

第十四条 甲方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及违约责任

1.甲方隐瞒其单位经营状况、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有违法违规等行为的;

2.甲方拖欠派遣人员劳务报酬一个月以上的;

3.甲方拖延支付服务费、社保等各项费用的;

4.甲方有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

5.甲方在生产服务过程中不顾派遣人员生命安全的。

第十五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内容不得侵害派遣人员的利益。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用工单位签章): 乙方(委派单位签章):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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