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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担保合同

时间:2024-09-02 10:01:03
银行贷款担保合同13篇

银行贷款担保合同13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银行贷款担保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银行贷款担保合同1

农银抵借字____第____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抵押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内容如下:

(一)贷款种类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

(二)贷款金额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

(三)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还款方式_______(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

(四)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按____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抵押人愿以下列财产________(详见抵押物清册)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担保内容如下:

(一)上述抵押物评估价值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二)抵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贷款清偿完毕止。

(三)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仅、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

(四)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办理财产保险。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用于提前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或向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弥补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降低相应的贷款额度或提前收回贷款。

(五)抵押物由抵押人妥善保管。在抵押期间,如发生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有义务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等的担保。否则,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行使抵押权。

(六)抵押人负责依法向有权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不得对抵押物转让、变卖、转移、租借、重复抵押或用以清偿其他债务。贷款人有权随时对抵押物进行检查。抵押人因转制、被兼并、破产或其他原因危及借款方实现抵押权的,应提前通知借款方。

(七)抵押物的保险、鉴定、登记和评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三、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___计收利息。借款人如需延期还款,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

四、借款人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__计收利息。

五、借款人承诺:(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存款余额等资料。(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贷款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3)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六、贷款到期,借款人有能力以资金形式归还贷款本息的,应首先以帐户资金归还。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的部分,由贷款人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七、贷款人依照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贷款人

有权依照第六条规定行使抵押权。

八、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四、五、六款内容,使借款人因抵押权不能实现而遭受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并向借款人支付相当于抵押物作价______%的违约金。

九、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并依法设定抵押之日生效。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贷款担保合同2

农银质借字____第____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贷款内容如下:

(一)贷款种类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

(二)贷款金额_________(币种及金额)。

(三)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还款方式_______(借款人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

(四)利率为月息____‰,按____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出质人愿以下列动产或财产权利(下称质物)___________(详见质押物品清单或权利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出质人保证:

(一)质物未设定过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二)不得将质物及相关权利凭证挂失。

(三)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如因贷款人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贷款本息或向第三人提存。

三、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此处隐藏11387个字……和抵押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

第一条贷款金额、类型及用途: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人民币(大写)贷款,贷款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期限:本合同的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实际放款日与上述约定不符的,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三条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_________。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不足一年(含一年)的,本合同约定的利率不变;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调整利率,贷款人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抵押人。

第四条还款方式: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为按月、按季或按年支付利息。每月、季度或年末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为付息日。逾期支付利息被视为违约。还款期限届满一次性归还本金,利润随本金一并还清。但是,如果借款到期单明确规定了贷款的还款方式,则应相应规定贷款的还款方式。

第五条抵押人自愿将具有完全处分权的财产(见附件1《抵押物清单》)作为抵押物,为本合同项下贷款人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同时,特约定如下:

(1)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等)。,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二)抵押和抵押物、担保物权、孳息和赔偿、保险等物权的效力。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物保险的,抵押人应当为抵押物办理足够的保险。在抵押关系期间,贷款人是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抵押人应向贷款人提交抵押物权利证书和保险单,以备保存;抵押人授权贷款人代表抵押人办理一切保险理赔手续,并确认如果贷款人向保险公司或第三方出示本合同条款,即表明贷款人具有特殊的代理权;抵押物在保险责任范围内遭受损失的,抵押人应提前偿还相应的贷款本息或交贷款人存放。抵押物毁损的,抵押效力等于抵押物的残值或者修复后的抵押物的全部价值。抵押物价值减少时,借款人应在30日内向贷款人提供抵押物或其他相当于减少价值的有效担保。

(3)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的,抵押人仍以抵押物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4)抵押登记手续由抵押人办理,贷款人应密切配合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本合同主合同无效的,抵押条款仍然有效,主合同无效的,抵押人同意对贷款人的全部债权(权)承担担保责任。

(6)如果本合同中贷款人的债权是以人身或财产担保的,抵押人仍以全部抵押物的价值作为贷款人债权的担保。

(七)抵押物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或者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抵押人必须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如抵押人未及时告知,抵押权人遭受损失,抵押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贷款展期:借款人如需延长贷款期限,应在贷款到期日前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人和抵押人同意,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另行签订延期还款协议。抵押人承诺继续以本合同涉及的抵押物对展期贷款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在贷款人的配合下,按照展期还款协议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手续。贷款展期后,按照累计期限的当期利率档次确定利率。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

1、如果贷款本金(包括展期)未按期偿还,从逾期之日起计收罚息利率_______________%。

2、贷款利息未按期支付的,按照罚息利率计算复利。

3、如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在挪用期内,挪用的贷款加收罚息利率______________ %。

4、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须经贷款人批准;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利率提前偿还的贷款收取利息,但经贷款人同意,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收取利息。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项下的未偿贷款,提前收回未偿贷款,并提前处分抵押物清偿贷款:

(一)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或者未按照借款凭证中特别约定的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的;

(二)未按照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贷款的;

(三)不接受或不配合贷款人对其贷款用途的查询或监督;

(四)未按时偿还贷款人的其他贷款或清偿其他金融机构或第三方的到期债务;

(五)借款人、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重大赌博、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

(六)财产遭受抢劫等事件;

(七)涉及重大不利诉讼的;

(八)受到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处罚的;

(九)因管理不善停产停业;

(十)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者提取资金(此);

(十一)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承包、租赁、合资、合并、分立、转让、股份制改造或减少注册资本;

(十二)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股东、住所或者经营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未在变更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贷款人的;

(十三)偷税、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十四)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偿还贷款能力或丧失信用的情形。

(二)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及其违约责任

贷款人未按约定向贷款人提供贷款的,应向借款人承担以下责任:

1、按照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2、赔偿借款人超过违约金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获得的利益不在赔偿范围内)。

第八条合同的成立、生效和解除: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如果抵押人未能在本合同成立后30天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贷款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合同的履行

(1)借款人在银行(代理机构)开立账户,贷款人将贷款划入账户即视为履行了发放贷款的义务。

(2)贷款人按照合同约定收回到期贷款本息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的,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除。

第十条借款人和抵押人同意,贷款人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他金融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将借款人和抵押人的相关信息录入(查询和披露)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及相关信息系统。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二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补充规定

(1)借款借据及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发生的抵押登记费、保险费、评估费、鉴定费、公证费由借款人或抵押人承担。

(3)贷款人已要求借款人和抵押人全面、准确地理解本合同条款,并对本合同中的黑体字部分向借款人和抵押人作了特别提示和充分说明;本合同的主要条款在签订前已经过充分协商。

(四)本合同一式份,贷款人执两份,借款人和抵押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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